邹家上下所有人全部聚到厅堂内,院落内摆了一张用来杖责的刑具,骆竹筠因涉嫌偷了大太太的月银,正在被邹太爷公审。 公审过程中,丫鬟明秀忽然主动揽下盗窃罪名,明秀与骆竹筠其实都没有偷大太太的月银,明秀身为仆从,主动为骆竹筠揽下盗窃罪名。邹太爷并非糊涂之人猜到明秀在保护骆竹筠,就在大家纷纷相信盗窃是明秀所为时,邹裴氏赶紧对邹太爷说,明秀是骆竹筠的丫鬟,骆竹筠也应该受到惩罚,众人又都表示赞同。 最后决定同时受罚,骆竹筠与明秀分别躺到一块木板上,主仆二人被两个家丁挥起木棍重打十大板。邹太爷还当众命令下人拖走明秀,从此以后不再是邹府的奴仆。